来信信息
信件编号: 20210416800
信件类型:
来信标题: 举报龙子湖区爱DOG宠物生活馆无《犬类经营许可证》,违法进行犬类交易
来信时间: 2021-04-16
来信内容:
店铺名称:爱DOG宠物生活馆 地址:龙子湖区治淮路与国安街交叉口东侧(余庆苑小区) 问题描述: 本人3月28日在该店购买金毛犬一只,4月1日发现狗拉稀呕吐症状,经医院确诊感染冠状病毒。 经核实,该店无《犬类经营许可证》,违法进行犬类交易,损害消费者利益。 恳请贵部门协助调查,谢谢。
回复内容
答复情况:
答复单位:蚌埠市公安局    答复时间:2021-04-21

答复意见:

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根据您反映的问题,我市公安局没有《犬类经营许可证》业务,您可以向市场管理局和农业局咨询。涉及相关投诉举报,也可向其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发证单位进行反映。
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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