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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违法处罚超标准
答复单位:
蚌埠市公安局
来信日期:
2020-09-05
本人驾车在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湖沟镇的道路上,驾驶机动车 皖CHC500小型车辆被监控拍下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。本人对自己违反道路交通法的问题无任何异议~也接受处罚,根据交通处罚的相关条例。我这种情况罚款是50元,为什么我罚款金额是100元,,本人翻阅新老交通法规,并没有未系安全带罚款有100元的法律规定。希望贵局告知本人,那一条法规规定的,第几章第几条规定?
信件回复
网友: 您好!首先,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一条 以及《安徽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第六十三条 “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一百元罚款:之(十四)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”的规定,故对您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一百元罚款。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!
答复单位:蚌埠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:2020-09-09
满意度: 满意